拯救過期食物的超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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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超市,假如你隨手拿起其中一件食物,會得看見產品上貼著一個白色標籤,上面貼著「最佳食用日期」。這個小小的標籤,宣佈了這件食品的死亡時間——每年有多少尚未變壞的無辜食物就那樣喪身在堆填區中,「假如它的到期日是12月31日,難道1月1日的0時1分就要立即棄掉嗎?」

四名大學生於是在16年年底創立了過期食物超市Green Price,專門接收這些大限將至、甚至過了期限的食物。創辦人之一的蘇漢熏(Ben So)替這些食物不值,「就算過了最佳食用日期,不等於就是劣質的食物,它們仍然有價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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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「期」食物 不一定過期

不少人嚴格遵守「最佳食用日期」,一過便立即將食物棄掉,「很多人都會基於安全理由而將還未開封、但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東西就那樣直接扔進垃圾筒裏。」根據環保署的資料顯示,香港每日有超過3000噸的廚餘被運往堆填區。「初時一聽,完全無法想象這個數字的意思。直到我們去其中一個供應商,那時新年,有許多買剩了的賀年禮盒,眼前有數個大貨櫃,足足有兩層樓高,供應商跟我們說,假如無人收留這些物品,最後也是要棄掉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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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en Price的貨倉裏存放了大量「臨期」或過了最佳食用日期食物,假如沒有人收留,這些食物通通都要被運往堆填區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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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果醬雖然已過最佳食用日期,但不影響食物的安全。

這樣的浪費,主要源於對日期的誤解,「一般包裝的食物上有兩個日期,分別是『此日期前最佳』(Best Before)和『此日期前食用』(Use By),兩者的中文很接近,但英文卻明顯有分別。」市面上大部分的食品其實只有「最佳食用日期」,但此期非彼期,前者是指這日期前可確保食物味道最佳質素,並非指食物安全;後者則多出現於三文治、牛奶、豆品類比較容易變質的食物上,「簡單點來說,『此日期前食用』(Use By) 是經過實驗室的試驗,譬如牛奶,多是沒有經過高溫處理,保質期限相對較短,假如過了這個期限後食用,可能對身體造成影響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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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enPrice自稱為「到期產品專門店」,專門收留「臨期」或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食物。

Ben分享,其實有不少實驗證明,大部分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東西還可以食用,「外國有個大型網站,專門在實驗室就含菌量、品質等對這些食物進行測試,發覺大部分食品在過了最佳食用日期後半年內還可以進食,最長的一個例子,就是一個罐頭放了7年後都沒有變質。」


親身一試 還食物一個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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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enPrice的職員會給來的客人嘗試一下這些「過期」食物,大部分的顧客都願意嘗試,甚至會介紹朋友來購買 。

Green Price目前的貨品主要向食品廠、批發及零售商取貨。到位於觀塘工廠大廈的實體超市走一轉,會驚訝於產品的種類:貴價鵝肝醬、來自波蘭的薯片、日本韓國零食、杯麵、有氣果汁等,一應俱全。為了確保食物的質素,他們會定期舉行「盲測」試食,並且為確保食品安全,超市所售賣的食品會於過了最佳食用日期3個月內出售,「我們不是說要鼓勵市民進食過期食物,但在把食物棄掉前,起碼都親身試一試,給這些食物一個機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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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運來這裏的食物層出不窮,很多甚至只有在高級超市才有發售。

不過除了小小標籤外,食品被扔棄的罪名層出不窮——在店內發現一些食品,離過期尚有一段距離,例如鵝肝醬尚有9個月才到期,也同樣出現在此,「離最佳食用日期大概三分一時間,超市便要對這些貨品進行減價來速銷,但超市不願意減價,因為這樣會減低它們的利潤,它們寧願叫批發商換上一批新貨。」除了減低超市營利的罪名,有時單純是供應商不小心入多了貨,「他們有時進多了貨,就會減價賣給我們,要不然,同樣往堆填區送去。」Ben分享外國經驗,認為香港應該可有更多方法處理這些食品,而不是直接棄掉,「其實許多歐洲國家,特別是北歐國家都已經有大型超市專門收集這些過期或臨期的食品,並以低價發售,日日清,這樣可以減低浪費之餘,市民又可多一個選擇。」

Green Price於去年已經拯救了10萬件還可食用的「過期」食品,今年每月拯救2、3千件食品,雖然已經是去年數目的一倍有多,但相對起每年被扔棄在垃圾堆填區的食品,仍然只是冰山一角,「就算過了最佳食用日期,不等於它們就是低劣的食物,它們仍然有價值。我們希望能讓更多市民知道,減少不必然的浪費。」


撰文:Sally Chong @偽文青。去旅行。散散步
攝影:Lam @大膽的化粧水